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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21/2019-00017
  • 中宁卫发〔2019〕84号
  •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 办公室
  • 有效
  • 2019年05月29日
关于印发2019年中宁县城乡孕妇免费唐氏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宁卫发〔2019〕84号
时间:2019年05月29日 来源: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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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减少出生缺陷发生,2019年市人民政府将孕妇免费唐氏筛查项目列入“妇女关爱行动”民生实事内容,为确保民生实事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根据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卫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中卫市城乡孕妇免费唐氏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卫发〔2019〕2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为全县4000名城乡孕妇提供唐氏筛查,通过实施孕妇免费唐氏筛查项目,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普知识,降低导致出生缺陷发生等不良妊娠风险因素,提高全县出生人口质量

二、项目范围及对象

夫妻一方具有中宁县户籍或在中宁县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孕妇,符合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怀孕的自费),年龄35周岁以下,妊娠15-20+6周符合筛查条件的孕妇均作为免费筛查对象进行筛查。

三、项目内容

(一)广泛宣传。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大力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妇幼健康”等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的优生咨询服务。实施婚前医学检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科学补服叶酸,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一站式”服务。提高群众对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知晓率,使目标孕妇能够主动参与免费唐氏筛查服务。

(二)服务内容。开展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为妊娠15-20+6周(最佳时间16-18周)的孕妇进行21-三体综合征(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血清生化免疫筛查;对筛查孕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遗传咨询指导、高风险人群转诊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三)服务机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目前全市唯一具有产前筛查资质的服务机构,孕妇免费唐氏筛查项目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并组织实施。

(四)项目流程及工作职责

1.乡镇卫生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1)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培训,对目标人群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早孕建卡时做好宣传教育,积极动员符合筛查条件的孕妇自愿接受免费产前筛查。

3)符合筛查条件的孕妇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具免费产前筛查预约卡。

2.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筛查孕妇提供出生缺陷预防咨询服务筛查孕妇持免费产前筛查预约卡和身份证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完善相关资料、签订《孕妇免费唐氏筛查知情同意书》、抽取血样。

2)规范采集筛查孕妇血样。

3)对筛查结果为临界风险和高风险孕妇进行产前诊断转诊并对妊娠结局进行跟踪随访。

3.助产机构

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筛查项目的宣传工作,核实来诊孕妇孕周并督促符合筛查条件的孕妇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参加免费唐氏筛查。

(五)信息管理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时掌握并上报项目工作信息,对筛查孕妇每月统计全县筛查人数、筛查结果、高风险人群妊娠结局随访等数据信息,将《孕妇免费唐氏筛查项目月度统计表》(附件3)于每月5日前报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同时抄送县卫生健康局。

四、经费保障

每位孕妇免费唐氏筛查经费结算标准为228元,由县财政局按照“当年全额预拨、年底考核结算、差额多抵少补”的原则拨付。筛查项目资金由各县财政直接拨付卫生健康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卫健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医疗卫生单位院长,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县项目管理工作,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检查督导项目落实情况,总结上报项目实施经验,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二)强化宣传教育。孕妇免费唐氏筛查项目实施对降低全县出生缺陷发生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出生人口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站在为民办实事的高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宣传动员,力争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切切实实为民谋福利,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系统网络优势,利用村卫生室、人口学校定期进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免费产前筛查流程、机构、目标人群等信息通过宣传橱窗、专栏、展板、网络、广播、电视等方式进行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提高群众对出生缺陷预防重要性的认识。

(三)科学规范实施。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切实做好目标人群信息核对、血液采集运送、风险评估、咨询指导、追踪随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信息核对和筛查结果的准确性、血液采集运送的安全性、风险评估的科学性、咨询指导和追踪随访的实效性,筛查结果转诊反馈的及时性。严格掌握适用人群、慎用人群和不适用人群,全面、准确告知孕妇相关服务内容,尊重孕妇知情权和选择权,要在充分告知并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与孕妇本人或其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保护孕妇隐私,维护孕妇权益。不随意夸大该项技术效果和服务的目标疾病等。

(四)严格督导考核。孕妇免费唐氏筛查项目作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2019年10件民生实事之一纳入年度政府效能目标考核,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宣传引导符合筛查条件的孕妇进行筛查,对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虚报筛查人数的单位要进行问责。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因各医疗卫生单位宣传动员不及时导致符合筛查条件的孕妇应筛未筛造成的矛盾纠纷和上访事件要进行问责。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中宁县财政局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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