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实施方案》(宁卫计发〔2017〕38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管理办法》(宁卫计办发〔2017〕114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宁卫计发〔2017〕153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切实做好2017年度我县“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被考核对象为:2017年度确定承担“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任务的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和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派出人员。具体单位和人员见附件1。
二、考核主体
“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考核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对县级支援医疗卫生单位和受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派驻支援人员。
三、考核时间
2017年度我县“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的统一时间为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
2018年3月2日对支援单位、受援单位及派驻人员进行考核,3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市级审核。
四、考核内容
(一)对支援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见《关于印发中宁县“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中宁卫计发〔2017〕164号)中(二)支援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情况,分值100分。
(二)对受援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见《关于印发中宁县 “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中宁卫计发〔2017〕164号)中(三)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情况,分值100分。
(三)对派驻人员。对各支援单位派驻人员的考核,重点考核在岗情况、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工作履职情况。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2
五、考核结果
(一)对支援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根据现场评分,将考核结果按照《“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考核结果汇总表(二)》填报,评分在≥90分、≥60-89分、<60分,分别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单位。
(二)对受援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根据现场评分,将考核结果按照《“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考核结果汇总表(三)》填报。≥90分、≥60-89分、<60分,分别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单位。
(三)对派驻人员考核。对支援单位派驻人员考核,根据现场评分,将考核结果按照《“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考核结果汇总表(四)》填报。评分在≥40分、≥30-39分、<29分,分别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队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派驻队员,直接定性为不合格队员:
1.无特殊原因(需支援单位出具说明、在县卫生计生局备案),没有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管理办法》(宁卫计办发〔2017〕114号)规定时间(2017年4月1日前)达到受援单位岗位,且延迟到岗时同连续超过20天以上的;
2.在受援单位岗位工作期间,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自治区“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派驻人员平时考核手册”》的;
3.在受援单位岗位工作期间,连续旷工超过1周以上或打着“下基层”活动借口实为在家中休息的;
4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管理办法》规定,履行了请假手续(以受援单位考勤和请假手续为准),但派驻工作期间请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
5.在受援单位岗位工作期间,不履行支援工作职责或不受受援单位管理,造成影响较坏或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
六、结果应用
(一)对2017年度 “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中,经绩效考定性为“优秀”等次的支援单位,受援单位在全县通报表扬;对定性为“不合格”等次的支援单位,受援单位在全县通报批评,并作为扣罚支援单位“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专项经费的依据,并追究受援单位、支援单位负责人责任。
(二)对2017年度 “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中,经绩效考核定性为“优秀”等次的派驻人员,在全县通报表扬;对定性为“不合格”等次的派驻队员,在全县通报批评,扣罚“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补助经费、取消“下基层”活动资格,核减“凡晋必下”时间,并责令支援单位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受援单位综合派驻人员的现场绩效考核定性和“下基层”活动时间认定,填写《自治区“千名医师师下基层”活动工作鉴定表》,并分别在受援单位公示无异后,报县“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下基层”活动时间认定
对在2017年度 “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中,经绩效考核定性为“优秀”等次的派驻队员,“下基层”活动时同认定为“一年”即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定性为“合格”等次的派驻队员,“下基层”活动时间按“实际上班在岗天数+期间法定休息日”认定;定性为“不合格”等次的派驻队员,“下基层”活动时间属于连续一年的按“六个月”认定,属于半年轮岗的按“三个月”认定。派驻单位根据认定扣减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经费补助并确认“凡晋必下”时间。
八、工作要求
做好2017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绩效考核评价,是落实自治区民生计划任务的重要举措,各支援单位、受援单位及派驻队员、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卫生计生局的统一安排,扎实做好绩效考核的自查,严禁自查走过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追责。各考核主体自查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卫生计生局医政科。
附件:
1.中宁县“千名医师下基层”派驻人员名单。
2.中宁县“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考核细则。
3.中宁县“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考核结果汇总表(一)(二)(三)(四)》
中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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