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2018年小学毕业127个班5950人,计划招收125个班5625人;中学毕业102个班5032人,计划招收110个班5625人。
一、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中宁县户籍适龄儿童及中宁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入学条件。2018年城市小学入学年龄截止2011年12月31日;农村小学入学年龄截止2012年2月29日。
3.学区确定。分别以户籍、实际居住地来确定和认定学区。具有中宁县户籍,入学年龄和监护人关系符合政策要求的儿童,实行以家庭地址对应学区,按所公示的学区就近入学,其他情况均由教育局视居住地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中宁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地为依据,实行一址对应多校、相对就近调剂入学。在学区公示范围内的新建楼盘和未交付使用的住房今年暂不定学区,今后将视学校布局、学位情况和距离远近确定。
4.各县城学校招收入学的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条:①有中宁户籍,具有第一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宅基地证、户口簿。②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必须出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交税正式票据、户口簿、房产证明。③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必须出具务工单位的证明、合同、工资发放册、租房居住合同(含近半年来交的水、电、物业费票据,且与居住人是父母关系)、户口簿等证明。④购买城区房屋者的子女入学,必须有房产证或交款正式票据、户口簿,且入学者与购房者必须是父子或母子关系,旁系和隔代关系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其它乡(镇)学校入学范围不变。
(二)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各学校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学籍库6月1日导出毕业生花名册)。
2.片区确定。根据辖区生源和初中学位状况,划定和调整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中宁县农村小学除对口直升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升学方式外,县城小学毕业生以学生学籍家庭地址和实际居住认证确定学区,由教育局统一分配至辖区公办初中就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视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农村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到户口所在地的规定的初中学校报名注册。
(三)转学工作。
按照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原则上同一县城区域内不允许转学。跨区转学,需先进行网上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原责统筹安排。中小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的前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县教育局在开学1月内集中办理学籍,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生规定
(一)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各学校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的调整由中宁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各小学招生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自主招生。
(三)各学校毕业生花名册为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当年6月1日导出的毕业生花名册。
(四)严禁各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均衡分班,合理调配教师,严禁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
(五)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及个人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六)中小学起始年级严禁超过55人以上大班,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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