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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13/2021-00151
  • 宁就创发〔2021〕65号
  • 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宁夏回族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 有效
  • 2021年11月30日
关于举办全区创业服务人员政策培训班的通知
宁就创发〔2021〕65号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来源: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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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局(中心),石嘴山市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创业服务人员政策和业务技能水平,提高全区创业服务工作质量,结合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字〔2021〕18号)、《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定管理办法》(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发〔2020〕3号)和《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宁就创发〔2021〕15号),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决定于12月上旬举办全区创业服务人员政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12月9日至12月10日(共2天,12月8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石嘴山市海华国际饭店(大武口区朝阳东街19号)。

二、培训人员

各市、县(区)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局(中心)负责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管理人员,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办和创业服务报表填报人员(每个市、县(区)限报3人)。

三、培训内容

(一)解读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

(二)解读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相关政策;

(三)解读自治区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贴相关政策;

(四)讲解创业服务相关报表;

(五)座谈交流。

四、培训费用

培训资料、食宿、场地租赁和防疫物资费用由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负责,参加培训班人员交通费用由各派出单位承担。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培训要求做好人员选派,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请于12月2日17:00前统一将《全区创业服务人员政策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报送至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二)请石嘴山市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根据自治区、石嘴山市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人员组织、“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核验、体温检测、培训场地消毒等防疫工作。请参培人员在培训期间按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配合做好各项防疫工作,如有中高风险区及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报到时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联系人:韩燕 田梦

联系电话:(0951)5046149     5051656(传真)

电子邮箱:jyjcyk@163.com

附件:全区创业服务人员政策培训班报名表.pdf


                                       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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