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枸杞产业

  • 640300001/2018-20084
  • 中宁枸杞发〔2017〕119号
  •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局
  • 有效
  • 2018年12月16日
关于授予宁夏东方慧医枸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宁枸杞专柜”牌匾的决定
中宁枸杞发〔2017〕119号
时间:2018年12月16日 来源: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了进一步提升“中宁枸杞”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创新中宁枸杞营销渠道和网络,加大中宁枸杞推广宣传力度,满足广大消费者需求,推动中宁枸杞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宁枸杞“百城千店”建设试点方案》(中宁枸杞发〔2017〕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宁夏东方慧医枸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的平凉市新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都江堰市聚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37家医药连锁企业,授予“中宁枸杞专柜”牌匾。

希望被授牌的医药连锁机构,严格按照《商标法》和《“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办法》(中宁党办发〔2017〕5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严格实施,必须确保所销售的枸杞来源于宁夏中宁枸杞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按照公司所制定的运行管理规则,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优质服务,扩增中宁枸杞在医药行业的新型营销渠道,保护和维护中宁枸杞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中宁枸杞品牌优势和影响力,努力把“中宁枸杞专柜”建设成为全国枸杞主销城市和医药行业营销宣传“中宁枸杞”的示范窗口。                                                      

附:宁夏东方慧医枸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宁枸杞专柜授权名单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