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 责任制规定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中宁安委办发〔2019〕1号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责任制规定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安办〔2018〕146号)转发给你们,请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中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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