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0日15时30分左右,宁夏瀛海天祥建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烧成车间检修作业中,发生一起烫伤事故,造成4人受伤,其中一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基本情况
2018年3月30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烧成车间主任邹江带领3人进入回转窑(长64米)内检查窑衬,行至距离窑口20米处,回转窑预热器分解炉内部分灰料突然塌落,热灰瞬间将4人烫伤。随后,公司立即拨打120,同时组织抢救,将4人撤离事故现场,进行了简单救治,15时40分左右,县医院救护车赶赴现场将4人拉往县医院紧急救治。经县医院初步诊断:4人为不同程度烫伤。17时许,县医院将受伤4人送往宁夏医科大附属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31日凌晨2时,一名伤者(邹江)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三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伤亡人员信息
1.邹江,男,汉族,50岁,身份证:642124********113X,中宁县舟塔乡黄桥村六队031号;
2.董元,男,汉族,30岁,身份证:640322********1917,中宁县新堡镇刘庙村六队022号;
3.苏平喜,男,汉族,42,身份证:642124********3913,中宁县大战场乡沙沟村二队005号;
4.高兴平,男,汉族,36,身份证:640321********1751,沙坡头区宣和镇张洪村四队11号。
二、处置情况
(一)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指示:要全力以赴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格追责。政府分管领导和安监局、公安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宁安镇、工信局、卫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成立“3·30”事故工作组,下设5个工作小组,迅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县安监局、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环部对企业事故现场进行了全面排查,待安全隐患消除后,立即对该企业现场进行了警戒封锁,同时对事故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书。
事发当日,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委托,陈正刚副县长、董兴华副主任、卫计局主要负责人连夜赶赴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看望受伤人员,对伤者家属进行了安抚,并要求涉事企业全力以赴配合医院做好伤者救治工作。
3月31日上午10时,县委赵建新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县安监局、卫计局等部门关于“3·30”事故的救援、调查和处理情况的汇报,对做好事故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抓好下一步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3·30”事故充分暴露出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安全生产领域矛盾、隐患依然存在,特别是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企业信息报送不及时,必须认真反思。会上,赵建新书记就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召开安全生产部署会、启动问责程序、加强信息报送等方面做了全面安排。
专题会议结束后,陈正刚副县长按照专题会要求,立即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会,会上通报了“3·30”事故情况,并就下一步重点围绕八行业领域全面深入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作了安排部署。
3月31日13时,县委赵建新书记带领工业园区管委会刘辛彧主任、政府陈正刚副县长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企业,要求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在停产整顿期间,立即开展员工警示教育培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流程、操作规程等,全面堵塞安全管理漏洞。
3月31日中午,政府陈宏县长出差下飞机后,立即赶赴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看望受伤人员,对伤者家属进行慰问。现场召开会议,就进一步抢救伤员、安抚家属等工作做了详细安排。
(二)截至目前,事故工作小组最新情况如下
1.救护组派驻医院留守工作人员报告,3名伤者(董元、高兴平、苏平喜)病情平稳,已陆续开始清创涂药。
2.现场处置组对事故企业现场进行封锁后,每日派工作人员例行检查,防止企业未按停产指令,继续从事生产经营相关活动。
3.信息报送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和信息畅通渠道,定期汇报伤者、事故企业、善后处置等最新情况,后期信息报送工作一切正常。
4.经事故调查组初步核查,事故原因为:该企业回转窑发生故障停窑检修时,未按安全规程操作,作业票证落实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工作人员在未进行风险辨识的情况下违规进入窑内作业,预热器分解炉部分灰料突然塌落,致使4名人员发生烫伤事故。(事故具体原因待事故调查组进一步调查核实清楚后详报)
5.善后处理组报告,死者家属已与事故企业达成赔偿协,赔偿金已全部到位,家属情绪稳定;其他3名伤者家属情绪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按照市委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教训,依法严肃责任追究,特别是严格对事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各项惩戒措施;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强化警示教育,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工艺、高温炉窑、金属冶炼、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检维修作业过程审核把关、检维修方案制定等工作。
(三)对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举一反三,督促高危企业在检维修作业前,严格执行风险辨识、作业票证办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安全教育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此类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