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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25/2018-20577
  • 中宁安委办发〔2018〕22号
  • 中宁县应急管理局
  • 中宁县安监局
  • 有效
  • 2018年03月02日
关于印发全县高危行业春节后复产复工的
中宁安委办发〔2018〕22号
时间:2018年03月02日 来源:中宁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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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18高危行业春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抓好落实。

     一、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管理。

    (一)推动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安全方案或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加强对员工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安全操作基本要求等的安全培训,特别是对新入厂农民工的培训工作,要教会起应知应会知识,另外要加强对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防止机械设备“带病”运转。

确保复产复工的每一个步骤规范、严格、稳妥、有序,保障安全、平稳地度过复工复产。    

(二)督促企业加强设备检维修安全措施。切实落实检维修方案审核、相关方责任、交叉作业协调、设备设施安全确认、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监护人员配备及现场监护等主体责任。

    (三)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操规程。要严格按照本企业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规范作业,杜绝麻痹大意、随心所欲,加强对危险因素的辨识,加大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全面掌握安全生产规程,熟悉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熟练使用应急设备,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

二、加强对行业、属地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等八大危险性作业确认工作的行业监管和乡镇属地监管

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八大危险性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区市县关于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相关要求,进一步开展涉及八大危险性作业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有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并履行八大危险性作业审批制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作业场所进行危害因素评估和作业环境检测,采取有效措施并配备防护设备设施,按要求落实监护人员和措施。

    各成员单位、行业领域要开展地毯式排查摸底,杜绝涉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八大危险性企业未纳入监管台账。督促企业加强企业风险辨识与管控工作。各乡镇,工信局,住建、国土、安监、农牧、枸杞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所辖企业各类危险性作业前要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的要求,找准本次作业的风险关键点,进行风险辨识,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排除事故隐患后方能复工复产。

三、强化部门执法,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要强化执法力度,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仍未采取任何措施进行整改的,要按法律法规规定严厉处罚,对整治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采取停产整顿或停电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中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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