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宁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月琴代表:
你好!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李滩村颗粒饲料加工车间建设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共提出具体建议1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目前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建议办理情况:该建议已列入《中宁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项目(第二批)(2025提前下达项目)》,由鸣沙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该项目概算资金669.32万元,于5月1日开工建设,建设颗粒饲料加工车间1800平米,新建消防水泵房98.24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262.5平方米,室外砼硬化484.76平方米,并配套水暖电设施等,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100%。目前已正常交付使用。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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