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议案提案

  • 000014349640521006/2025-00007
  • 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有效
  • 2025年09月17日
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关于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1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年09月17日 来源: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王月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县预付卡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3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3条,目前已办结3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1条建议办理情况:一是明确备案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单用途预付卡规范管理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单用途预付卡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细则要求,商务部门负责零售业、餐饮住宿、居民生活服务业等领域预付卡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广部门负责文化娱乐、演出市场、旅游市场等行业预付卡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卫健部门负责卫生健康领域预付卡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教体部门负责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卡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单用途预付卡规范、透明。二是强化资金存管监督要求发行预付卡金额超过5万元的企业,必须按预付资金总额的10—30%向县域内商业银行存入存管资金,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

2条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由县商务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文广卫健、教体等部门,依托“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平台,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排查“卷款跑路”“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问题逐步形成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2025年已检查企业6二是畅通投诉办理渠道积极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截至目前已办结宾馆酒店、餐饮、零售业等多类型预付卡等热线投诉75件,办结率100%。三是完善“黑名单”制度对存在恶意欺诈、拒不履行退款义务、被投诉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纳入中宁县失信企业“黑名单”,通过信用中国(宁夏)平台公示,限制其参与项目申报、招投标等活动。

3条建议办理情况:一是丰富宣传载体利用中宁县融媒体中心、中宁商务公众号、微信群、商场电子屏等媒体平台,推送发布3·15消费维权特辑你真的会购物吗?》《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预付式消费风险提示》《关于做好五一假期诚信经营和安全生产倡议书》《致全县各餐饮、住宿经营单位的一封信》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6月13日在富康广场设置公益性社会信用宣传广告,通过制作信用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集中参与宣传。二是推广“理性消费清单”引导群众在购买预付卡消费时,要注意查看商家证照情况、经营规模、市场口碑和社会信誉,优先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办理预付卡要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避免盲目充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591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