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电动汽车充电桩布局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4条,目前已办结4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已落实并长期坚持。结合县城公共停车场、加油站、路外停车泊位等公共资源分布现状及既有充电设施布局情况,对企业的充电设施建设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选址科学、布局合理,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2025年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建设新能源充电设施30座。由中石油与众汇嘉润集团合作建设完成充电桩16座;由卓通新能源公司建设的15座,分别位于石桥景苑、政务大厅北广场、金海名邸三个停车场内各5座,石桥景苑停车场已安装2座交流充电桩并投入使用,政务大厅北广场、金海名邸停车场均已安装2座快充桩并投入使用,其余充电桩已联系厂家发货,待到货后统一安装。为满足新能源车充电需求,物业公司在小区内规划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现已在8个小区安装27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已落实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建立完善的定期维护保养制度,配备充足且保持完好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等),确保充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二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拉电线充电行为(特别是临街商户),及时排查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三是规范停车泊位管理。严格落实《中卫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禁止非充电车辆占用充电车位,明确充电车位专位专用要求,提升充电车位利用效率。
第4条建议办理情况:已落实并长期坚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日常监管巡查中,主动对接充电运营企业,宣传用电安全规范,并对企业设备维护、安全巡检等管理台账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向群众普及电动汽车安全充电知识,提升用户安全使用意识和能力。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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