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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19/2024-00352
  •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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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4年12月13日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宁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来源: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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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建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鸣沙镇五道渠枸杞种植基地劳务驿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共提出具体建议1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1条,目前已落实1条。具体情况如下:

建议办理情况:我单位已将该建议纳入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并申请县委、县政府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4日印发2024年衔接项目实施计划,由鸣沙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该项目,合同价493万元,项目已于6月8日已开工建设,于9月底前完工后交付使用。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补强鸣沙镇枸杞产业链条,预计每年可吸纳周边群众务工1.2万人次,每年增加村集体收入25万元。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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