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宁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立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新堡镇购置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机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共提出具体建议1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1条,目前已完成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建议办理情况:因全县9个已实施农机具购置项目的项目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未能全面发挥效益,经研究暂停止扩大农机具购置项目规模,故该意见暂无法办理。经与贵乡镇人大代表沟通,原建议更换为“关于对新堡镇特色农业产业园大棚进行改造提升的建议”,我单位已将该建议纳入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并申请县委、县政府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4日印发《中宁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项目》实施计划,由新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该项目,项目合同价为139.7万元,于6月13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工。项目完工建成后交付村集体管理使用,提升新堡镇特色农业产业园生产效能,预计可带动就业10人,年发放劳务报酬20余万元,每年村集体经济创收5万元以上。
中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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