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永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发挥“数字供销”平台作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4条,目前已办结4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条建议办理情况:已办结,持续开展基层供销社组织架构重建工作,目前已完成余丁、太阳梁、白马、鸣沙、恩和、新堡、石空、喊叫水8个乡镇基层社代会召开,并依托“数字供销”先行先试示范县建设项目对基层供销社进行数字化升级,配备电脑、电视、直播设备等数字化设备,通过“便民数字供销”小程序,今年以余丁乡石空村、新堡镇南湾村、白马乡三道湖村为试点,累计销售各类化肥82吨,销售额达24万元,平均增收1.3万元。
第二条建议办理情况:已办结,打造“中宁县数字供销大数据管理运营平台”,目前已完成“便民数字供销”小程序开发,通过小程序开发使用“便民数字供销”小程序,用户超400人,售农资化肥134吨,销售额66.02万元,按需升级配送车辆3辆,优化配送方式,降低配送成本,通过拼车、拼货等方式节省配送费用2.7万元,在快手、抖音等头部平台开通直播账号,开展各类直播8场,累计吸粉3000人。通过与宁夏中宁县青银村镇银行、宁夏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深度合作,切实缓解农户在种植端面临的资金和技术压力。累计为327户农户发放授信贷款1909.68万元,为农户贴息114.58万元,积极对接灵武市供销社,指导石空镇供销社与灵武市绿先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打造县域智慧农机服务平台,配套智能农机遥感设备27台。
第三条建议办理情况:已办结,与新堡镇创业村、刘营村、恩和镇沙滩村开展村社共建,依托“数字供销”先行先试示范县项目,在创业村草莓葡萄采摘园、刘营村小番茄、沙滩村番茄、辣椒种植基地设立田间地头直播间,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农产品,同时积极对接区供销社电商公司,利用“供销宁品”小程序将中宁本地农产品上传进行销售,加深与闽宁镇供销社合作,拓宽中宁本地农产品外销渠道。
第四条建议办理情况:已办结,积极对接农业农村局,以供销牵头建设8个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目前奖补资金已拨付至各乡镇,对接财政局拨付71万元“数字供销”先行先试示范县建设资金,通过招商加盟、现有服务点改造形式,与宁夏菜多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合作,依托“数字供销”建设对其县级配送中心、2个直营店、8个加盟店进行升级改造,配套数字化电子标价签18套、监控设备5套、电子显示屏3台。积极对接村集体,依托现有销售渠道将石空镇太平村西红柿、辣椒、黄瓜,余丁乡黄洋村蘑菇、舟塔乡舟塔村青菜进行统一销售,目前销售各类农产品69.27吨,销售额达317.8万元。
中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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