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食品外卖行业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6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6条,目前已办结6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有餐饮外卖平台2家,宁夏奥斯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美团外卖)、宁夏四海鸿业商贸有限公司(饿了么外卖),骑手94名,美团外卖在线食品商户367家,饿了么外卖在线食品商户256家,大多数上线餐厅同时接受两家外卖配送机构的订餐配送活动。
二、主要措施
(一)制定方案,组织实施。为规范我县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加强网络餐饮外卖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调研分析,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做法,制定《中宁县外卖行业食品安全监管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县网络餐饮外卖单位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打下基础。
(二)加强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资质审查。一是加强对入驻商户的监管,我局对两家第三方平台中宁县区域负责人进行了责任约谈,要求两家平台深入开展自查,对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资质审查和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平台履行主体责任。美团、饿了么两家平台仔细核对商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明等资质证明,并进行实地核查,建立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档案,向我局提交了相关资料。二是“食安封签”管理工作。自外卖封签实行以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落实,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未使用外卖封签的商家,及时通报给两家第三方平台,责令入网餐饮商户立即整改。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餐饮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不定期排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下实体店。通过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不断规范我县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操作行为,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水平。坚决清除无证、无照和卫生条件脏乱差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营造网络订餐放心消费环境。
(四)强化对外卖配送服务人员及配送容器的管理。一是要求两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登记送餐员信息,建立登记档案,每日上岗前检查并记录配送人员健康状况,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工作。二是强化外卖配送人员培训管理,每年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配送专业素质。三是统一外卖配送人员服装和工具,每天对配送用车、配送容器等进行清洁消毒,食品进行分类放置,防止食品污染和串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监管。一是持续深入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四个最严”标准,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二是强化执法力度。重罚证照造假,借用证照等问题,并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加大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三是规范网络订餐入网商家证照、门头、营业场所、菜品等部位的照片不得含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四是强化行政处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打击外卖行业黑作坊,提示、警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经营、依法守法,落实连带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把最严厉的处罚落到实处。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挚地希望您对我局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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