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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宁县东方职业培训学校注销的公告
时间:2026-05-19 来源:中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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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社会组织申请、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登记管理部门审核,注销公告如下:


序号

社会组织
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住所

业务主管单位

法定
代表人

1

中宁县东方职业
培训学校

52640521MJX3922695

中宁县杞乡经典B区14号商业楼

中宁县县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

李新隆



中宁县民政局

2026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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