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长庆输油气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长庆分公司危废暂存间更新项目(石空输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综合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石空镇,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长庆输油气分公司石空输油站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E105°39′16.190″,N37°33′16.898″,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座橇装化危险废物贮存库,外形尺寸为:6000×2800×2800mm(长×宽×高)。用于石空输油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清管油污泥和本次新增活性炭的规范化贮存,属于石空输油站配套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占总投资的100%,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目废气治理和固废收集、储存以及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等建设。
经审查,本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符合产业准入政策。要求你公司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及风险防控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项目,产生的主要是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贮存清管污油泥,油泥采用PE桶盛放,可有效减少废气的逸散,同时危废贮存库设置轴流风机,箱体气体导出口配备有活性炭过滤网。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A.1特别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项目,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排风扇产生的噪声,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危废贮存设施,本身不产生固废,主要暂存石空输油站清管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清管污油泥和本次新增的活性炭的存放。
三、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证
项目建成后,须按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须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同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相关规定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
四、其他要求
1.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建设内容,在建设过程中因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下发后5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若续建的,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你公司应加强环境及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有关制度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各类环保及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加大场区及周边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3.中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日常监管工作。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2025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宁公网安备640521020000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