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许可结果公开

中宁县水务局关于宁夏中宁县恩和镇詹家大坡2号建筑石料用砂岩矿项目(变更)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复函
时间:2025-12-02 来源:中宁县水务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宁夏宏盛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宁夏中宁县恩和镇詹家大坡2号建筑石料用砂岩矿项目(变更)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函》(宁宏盛建行政发〔2025〕032号)和随文报送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监测总结报告、验收报告及验收鉴定书已收悉。

上述材料显示,宁夏晟辉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宁夏中宁县恩和镇詹家大坡2号建筑石料用砂岩矿项目(变更)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你单位于2025年9月7日组织开展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作出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

经审核,你单位提交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基本符合规定格式和要求,并已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接受报备。



中宁县水务局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