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水务局关于中宁县宁安南街、平安西街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育才街、鸣雁路)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复函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中宁县宁安南街、平安西街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育才街、鸣雁路)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函》和随文报送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已收悉。
上述材料显示,你单位于2025年5月20日,组织开展了中宁县宁安南街、平安西街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育才街、鸣雁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作出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
经审核,你单位提交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符合规定格式和要求,并已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局接受报备。
中宁县水务局
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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