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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中宁年产200万米光伏管桩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23-05-26 来源: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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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宁环(评)函〔2023〕18号

宁夏卓工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中宁年产200万米光伏管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综合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工业园区区块三,中心地理坐标E:105°42′16.537″,N:37°26′9.930″。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座车间和1座拌合站,一车间设置主要生产线,包括管桩张拉工序、离心工序、蒸汽养护工序等;二车间用于钢筋加工,包括编制钢筋笼、钢筋存储;新建拌合站用于制作管桩所需的混凝土,将原料送入搅拌站后均匀混合制成混凝土,总产能是PHC型Φ300、Φ400光伏管桩200万m/a。项目总投资5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7万元,占总投资的1.61%,主要用于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

经审查,本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环境风险评价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生产工段粉尘、天然气锅炉废气、焊接烟气、厨房油烟。原料装卸粉尘:原料装卸均在全封闭原料库内进行,装卸后进行洒水降尘;筒仓粉尘水泥筒仓、矿粉筒仓、减水剂筒仓废气由筒仓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由筒仓顶部排放;原料输送粉尘:所有输送栈道须全部封闭;焊接烟尘:设置1个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以上四个工段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物料搅拌粉尘:物料混合搅拌废气由新增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气锅炉(一台4t/h)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1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宁生态环保办〔2021〕14号;厨房油烟:设置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搅拌站清洗废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1座2m³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排入1座10m³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管网最终由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搅拌站清洗废水排入1座13m³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部分用于搅拌站清洗、回用生产、洒水降尘,不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后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金属屑和边角料、焊渣、焊接收集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有废机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金属屑和边角料、焊渣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收集粉尘、混凝土渣、不合格品、沉淀池底泥做生产原料使用,回用于生产线;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内储存;危险废物废机油,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新建5㎡),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证

项目建成后,须按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须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同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相关实施时限要求,按期办理排污许可证。

四、其他要求

1.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建设内容,在建设过程中因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下发后5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若续建的,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你单位应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严格落实生态修复和污染防治方案,加大植树造林绿化面积,防止水土流失。

3.中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日常监管工作。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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