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7749万元,同比增长8.3%。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53637万元,同比下降0.9%,限额以下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64112万元,同比增长11.8%。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上半年,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58468万元,同比增长6.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9281万元,同比增长12.5%。城镇的消费仍占市场主力,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2.8%,农村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2%。
按消费类型分,上半年,批发业实现零售额57379万元,同比增长4.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6.4%;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41250万元,同比增长9.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4.9%;住宿业实现零售额932万元,同比增长11.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0.4%;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8188万元,同比增长15.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3%。
2021年1-6月批零住餐占社会
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
按经营单位性质分,国有经济实现零售额1114万元,同比增长30.6%;集体经济实现零售额361万元,同比增长11.8%;私营经济实现零售额39052万元,同比增长10%;个体经济实现零售额132307万元,同比增长10.2%;股份制经济33165万元,同比下降1.6%;其他各种经济11750万元,同比增长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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