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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5-05-15 来源:中宁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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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中宁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的文件》《中宁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修订版)》《2025年度中宁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精神要求,县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联合抽查,现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整合监管资源,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有效规范监管行为,减少对两定机构正常经营干扰,有效促进协同监管,对同一检查对象“综合查一次”,并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现精准监管、智慧监管、有效监管。实现对签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整治医疗保障领域各类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在行为规范内加强自律,严防医保基金“跑冒滴漏”,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工作安排

(一)抽查部门: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配合。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全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数量A类,按照0.5%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抽查时间:2025年5月1日—10月30日,具体时间另定。

(四)抽查内容:依据各部门监管职责、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确定具体检查内容,主要抽查两定机构是否存在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

(五)抽查原则: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统一管理、协同推进的原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要协商做好任务发起、行程安排等事宜。开展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必须坚持“四不准”原则,即抽查计划不准平台外操作、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不准随意调换、检查内容不准随意删减、抽查结果应当于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监管平台并对外公示,不准拖延公示。

(二)形成监管闭环。联合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由具有管辖权的参与部门依法处理;发现不属于参与部门监管职责的违法线索,应及时通报或移交有管辖权的责任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严肃执法纪律。执法人员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两定机构咨询,为两定机构答疑解惑。

四、工作联络

中宁县医疗保障局         李建华

中宁县卫生健康局         尚陵琦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贾菲

  

附件:1.2025年中宁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pdf

      2.2025年中宁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pdf

  


中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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