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根据中宁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宁双随机办发〔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的
在全县住建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动态调整“一单两库”,并完成系统录入。在做好内部双随机监管的基础上,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通过明确抽查事项及内容,细化抽查方式及程序,建立抽查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和社会监督,实现依法监管、公平高效、阳光行政、执法有力,创造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促进建筑行业协调稳健发展。
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及内容
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本部门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全年计划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项目3个。
(一)市政工程监督检查(2024年4月—10月)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内容:(1)污水处理厂是否建立完善污水处理监管工作机制;(2)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3)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中企业的基本信息、技术人员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和园林绿化工)、市场行为、园林绿化工相关证书等。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检查内容:(1)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2)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3)污水处理厂运行是否正常。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园林绿化企业基本信息、经营等制度是否健全,企业身份信息是否在系统内及时更新等进行检查。
牵头单位: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查(2024年4月—10月)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内容:(1)造价咨询企业承揽业务是否与委托方签订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手续完备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及合同履行情况等;(2)企业专业人员的聘用手续、社会保险是否齐全;(3)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存在违规“挂证”问题;(4)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5)企业及其专业人员的其他从业执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1)公示信息情况;(2)亮照经营情况;(3)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情况。
牵头单位: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2024年4月—10月)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内容:(1)开发企业的备案情况;(2)开发建设的项目各项手续是否齐全;(3)销售现场的公示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齐全;(4)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5)物业管理有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6)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7)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1)公示信息情况;(2)亮照经营情况;(3)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情况;(4)合同条款检查。
牵头单位: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进一步深化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流程,实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
(二)搞好统筹协调。局属各单位、站(所)要充分发挥机构改革的整体效能,强化监管工作融合,完善条线监管,加强指导、协调与调度,配合局机关做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推进。
(三)严格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站(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2024年度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pdf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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