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海成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宁政干发〔202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县属各国有企业:
按照中宁党干字〔2026〕15号文件精神,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常海成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常海成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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