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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01/2026-00010
  • 中宁政干发〔2026〕5号
  •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
  • 2026年02月12日
关于何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宁政干发〔2026〕5号
时间:2026年02月12日 来源: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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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县属各国有企业

按照中宁党干字〔202611号文件精神,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何方同志任宁夏中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朔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于翔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明俊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磊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苏建军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许瑞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马迪同志任太阳梁司法所所长;

刘洋同志任石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博士同志任县市政管理中心主任;

杜鹏同志任宁夏中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免去马进龙同志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秀芳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何方、于翔、王明俊、许瑞、马迪、刘洋、刘博士、杜鹏等8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62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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