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宁政干发〔202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县属各国有企业:
按照中宁党干字〔2025〕69号文件精神,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强凯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宋平同志任县教学研究室主任;
免去马建辉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安君同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陈宋平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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