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麒淞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宁政干发〔202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县属各国有企业:
根据《中宁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王麒淞等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按照中宁党干字〔2025〕64号文件精神,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麒淞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庆文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卜通同志任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以上3名同志的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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