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宁政干发〔2025〕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县属各国有企业:
按照中宁党干字〔2025〕58号文件精神,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东同志任宁夏中宁工业园区综合事务管理局局长,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志涛同志任宁夏中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局长,免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利同志宁夏中宁工业园区综合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祁立宁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王东、张志涛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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