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永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宁政干发〔202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宁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吴永声等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按照中宁党干字〔2025〕30号文件精神,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吴永声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智炳同志任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赵映书同志任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李自兵同志任县清水河林场场长。
以上4名同志的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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