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宁政干发〔202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中宁党干字〔2025〕25号文件精神,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曾喜同志任县殡葬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免去雍华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曾喜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宁公网安备640521020000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