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谨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宁政干发〔202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中宁党干字〔2025〕22号文件精神,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谨轩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县数据局局长;
免去刘通同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县数据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晓辉同志宁夏中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孔国斌同志喊叫水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晨同志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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