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祥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宁政干发〔20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中宁党干字〔2025〕8号文件精神,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严祥辉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
免去何尚明同志县公安局恩和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严祥辉同志挂职期为一年,挂职期满后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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