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永放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宁政干发〔2024〕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中宁党干字〔2024〕84号文件精神,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赵永放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杨旭虎同志任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挂职);
以上同志挂职期为一年,挂职期满后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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