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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01/2022-00036
  • 中宁政干发〔2022〕3号
  •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
  • 2022年03月11日
关于李志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宁政干发〔2022〕3号
时间:2022年03月11日 来源: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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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中宁党干字〔2022〕14号文件精神,经县十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志远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振华同志任县公安局鸣沙派出所所长;

汪晨同志任县公安局大战场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新堡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黄立雄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

马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免去白雁玲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尹磊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李志远、孙振华、汪晨、黄立雄、马军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自县人民政府任职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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