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宁政干发〔202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宁党干字〔2021〕30号、36号文件精神,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晶同志任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玉芬同志任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闫亚婷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陈国栋同志任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李军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何宝贵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陈国栋同志任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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