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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01/2021-00135
  • 中宁政干发〔2021〕9号
  •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
  • 2021年04月09日
关于王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宁政干发〔2021〕9号
时间:2021年04月09日 来源: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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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宁党干字〔202141号文件精神,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军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队长职务;

雍华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县水库移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伏统渊同志任县水库移民管理中心主任。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王军、雍华、伏统渊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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