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常见情形
1.首次办理、证件有效期满换领的需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
2.证件损坏换领、丢失补办的需在户籍所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县政务大厅公安窗口均可办理;
3.居住在本地的外省籍居民除首次办理外,证件期满、损坏的可在县政务大厅公安窗口申请办证。
二、办理居民身份证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带领现场办理;
2.采集居民身份证照片为彩色白底正面免冠头像,拍摄时请穿深色有衣领服装,整理好头发,露出眉毛和双耳,发髻不要盘在头顶,不宜佩戴首饰、不宜染色、留奇异发型、不宜浓妆艳抹。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社保卡、驾驶证、学生证等带有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
2.向办理窗口交验申请材料,现场采集人像及指纹信息;需要以下申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3)年满16周岁公民,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项证明材料;
(4)未满16周岁公民,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①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在同一户的,交验居民户口簿;
②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出生医学证明能够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
③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且出生医学证明不能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或收养登记证。
3.保管公安机关发放的领取凭证;
4.在指定的时间持领取凭证到办理窗口领取证件。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首次申领二代居民身份证免费,到期换领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损坏或丢失补领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申领居民临时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
五、公安窗口预约咨询电话
1.城关派出所0955-5619656;
2.新堡派出所0955-5792110;
3.恩和派出所0955-5701005;
4.鸣沙派出所0955-5720027;
5.徐套派出所17795509711;
6.大战场派出所0955-5770110;
7.喊叫水派出所17795509006;
8.石空派出所0955-5683110;
9.太阳梁派出所0955—6597257;
10.余丁派出所0955-5640016;
11.舟塔派出所0955-5650600;
中宁县公安局
202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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