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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时间:2025-01-22 来源: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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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要求,现就我局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一)日常工作完成情况。按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中卫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计划》要求,完成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履职效能评估、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3项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完成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大气重点领域、畜禽养殖、“两打”、辐射安全、自然保护地、异地交叉执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8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制度、部门联防联控机制、生态环境执法普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4项任务通过开展交叉专项执法技能比武、执法稽查、案卷评查等一系列工作,聚焦“两打”、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新领域、新法规、新划转职能的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实战能力,切实发挥练兵实效,做到了日常执法等基础工作更规范,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有所突破。

(二)上级部门推送问题完成情况。核查2起生态环境部反馈问题,1起为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疑似问题,1起为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关于移动源专项监督帮扶反馈问题,核查情况已报告上级部门。

(三)执法监管工作情况。全区移动执法应用情况统计显示: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制作执法检查记录总数341条,人均制作执法检查记录56.83人次,执法人员使用活跃率100%,现场执法上报数据占比100%,检查发现问题94条,已监督完成整改87条,整改销号87条,整改率93.62%。2024年共立案9起,下发处罚决定书6份,罚款金额84.6881万元;下发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免罚金额50万元。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18项,个性问题5项,共性问题11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问题2项。截至目前,由我县牵头整改销号的5项个性问题中,已完成整改验收销号4项,剩余1项正在整改中(一污再生水利用率低问题)。共性问题11项中,已完成整改验收销号6项,正在整改5项,均已达到序时进度。

(二)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反馈关于天元锰业及兴尔泰新型材料的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和违规取水的问题,联合水务局已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均已完成整改销号,生态环境厅已公示。

(三)第三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24年3月开展的自治区第三轮环保督察共反馈涉及我县问题14项,其中个性问题12项,立行立改2项。个性问题已完成整改10项并完成市、县两级验收工作,剩余2项正在有序推进会进行。本次督察共转办信访问题17件,目前已全部整改销号。

(四)区“四防”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24年自治区“四防”常态化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共26项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24项,正在整改2项,其中“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箔生产建设项目于2023年5月开始调试,尚未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宁夏兴尔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备未完成验收”问题,已督促企业加快问题整改。

(五)信访问题办理情况。2024年1-12月我局共接群众信访问题60件。其中宁夏“12345”热线转办单46件、县信访局转办2件、来电2件、区厅转办10件;涉及污染类型分别为大气污染41件、噪声污染7件、水污染4件、固废污染1件、其他污染7件;目前60件均已完成调处办结,群众满意率100%。

五、存在的不足

(一)新装备使用率较低。近年来,市、县统筹配备了相应的新型执法装备,根据目前使用情况来看,新型装备在使用过程中可使用频率还存在不足,主要因执法人员对新装备的熟悉程度较弱,相关专业培训暂未全面对所有执法人员普及覆盖。

(二)执法规范性存在差距。部分执法检查记录存在亮证照片不足两人,执法服装穿戴不规范问题,检查记录内容存在完整性、规范性等质量问题,存在大练兵集体评审在“统一着装持证”“执证数据质量”扣分项上被生态环境部抽检扣分的风险。

(三)执法震慑力度下降。因稳经济、促发展政策及其他因素制约下,执法检查频次及尺度难把控,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运用不够灵活,加之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方面主动性较差,企业在环境管理方面出现懈怠的苗头,对执法监管工作产生的压力较大。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方面始终将执法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增强敬畏之心,明确行为界限,始终坚持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另一方面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基础上,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并注重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熟悉和正确运用法律法规,确保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律适用精准,程序合理合规。充分利用执法大练兵,区、市级交叉执法检查,陪同上级部门检查,领导带头讨论交流学习等途径,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案件办理水平,案卷制作质量,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执法人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部门联动,联合或配合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机动车移动源、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等专项执法检查,落实大气、水、土、辐射安全、生态环境系统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排污许可“一证式”、自然保护地等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信息共享、分工合作、健全环境问题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形成科学高效的执法监管工作方法,坚决制止和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大对群众及环境领域突出环境问题办结力度。继续深化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完善环境信访交接、回访、检查等工作机制,注重环境信访案件处理方法,加强案件沟通解释工作,依法依规办理,提高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采取定期跟踪回访方式,增强接访实效,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信访问题确保已处理信访问题不反弹,防止重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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