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中宁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政,全面依法履职,持续优化服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动医疗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均在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承担相应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了医保工作的落实落细。同时牵头谋划制定了2023年度医保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并将其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做到与医保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医保中心)分工协作、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格局,引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开展。
(二)提高法治意识,加强宣传学习。一是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将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政治责任,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民依法治县工作方案(2022--2025年)》,深刻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推动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深化。为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学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今年4月,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集中学习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5月25日,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邀请“八五”普法讲师王菊梅律师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内容。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尊法用法依法监管的法治能力,对扎实推进医保法治化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局党组的“头雁”作用,带头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坚持以学为基、筑牢理论根基,不断深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本领,将法治精神践行到工作实际中。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开展班子领导会前学法21次、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5次、干部理论学法25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条款20余次。同时将年度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及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效提高了大家学法、执法、用法水平。推动了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健全执法制度,明确执法清单。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宁医保发〔2020〕5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宁医保发〔2020〕4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宁医保发〔2020〕17号),我局制订了《中宁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试行)》,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制订了《中宁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使职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制度的建立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不断促进医疗服务和经办服务规范化。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能力。为强化医保基金依法监管工作,以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年为契机,不断健全基金监管执法制度、流程规范和相关标准。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内容公开。明确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信息范围,及时行政执法证件持有人员信息及时公示,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及调查取证时,配备至少有两名执法人员,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依据、权利义务等,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及执法人员信息通过“互联网+监管”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二是编制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及时编制出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行政执法文书,并在行政检查过程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重点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三是切实规范事中执法。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时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佩戴执法设备,做好现场电子证据的收集。截至目前,已完成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飞检查实的全区普遍违规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查处违规定点医疗机构5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3.28万元;按照年初制定的《中宁县2023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遵循“堵漏洞、强监管、重惩处、严震慑”原则,完成全县37家定点医疗机构、117家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执法流程对违规的37家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警示、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书、通报、行政处罚等措施强化基金监管。共追回违规医保基金76.42万元,行政处罚7家,罚款29.73万元;组织开展门诊大病“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规定点医疗机构15家,对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的申诉材料,组织医疗专家依法依规严格复核,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6.39万元;配合自治区医保局完成区内飞检交叉互查工作,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家,对违规的1家定点医疗机构追回违规医保基金40.38万元,行政处罚4.85万元;开展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实施以来全区普遍存在问题专项核查,查实全县9家医疗机构违规将健康体检费用纳入门诊统筹费用,共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01万元。2023年,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3家,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
(五)增进公开力度,规范操作流程。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加大对医疗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医保服务质量,利用微信公众号定期向公众发布医保相关工作动态、曝光典型案件、公开公示相关医保政策和部门文件,及时发布各类依法行政信息,自觉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今年以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概况信息25条;计划总结8条;工作动态56条;行政处罚3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242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定点医药机构对医保法律法规不够熟悉。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对医保法律法规仍然不够熟悉,离懂法用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医保检查中仍然发现其存在违反《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情况,如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等问题。
原因: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普法力度不够大。
(二)存在的问题:缺少法律专业人才。执法队伍人员不足。我局稽查监控室主要承担医疗基金执法监管。随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日常工作中涉及专业法律业务越来越多,但现有人员对执法相关的程序、较复杂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准确把握有困难,难以适应工作要求。
原因:医保局执法人员流动频繁,能够直接参与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基金监管涉及专业多、知识面广,造成基金监管难度较大,医保执法困难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培训学习。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组织单位执法人员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尤其对医疗保障领域内的行政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反复研读,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不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力提高医保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依法从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从而增强执法人员实践办案能力,重点从行政检查启动、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处理等环节等方面进行培训。
(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升法治效能,为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一是进一步重视法治工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要求指导全局法治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要求,加大监管处置力度,严格遵照宪法、行政处罚法及医保法规政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积极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工作。
中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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