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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4-01-26 来源:中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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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中宁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提升。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现就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安排部署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干部职工日常集中学习重点内容。二是工作措施到位。印发《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等,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三是明确任务到位。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重要学习的重点内容,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生根。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共开展会前重要法治工作会议、重要法治文件、法律法规等学习94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13次。定期开展党内法规和法律知识学习,抓紧抓实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通过学习目前全局有13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

二、统筹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中宁县民政局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方向,聚焦重点,多措并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稳步提升。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制。制定《中宁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关于推进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中宁县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12条措施》《中宁县群众举报违法违规使用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奖励暂行办法》《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健康养老产业包抓工作机制“一方案四清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公开,对重要环节进行重点记录,真正落实公开透明原则,让决策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聘请中宁县丰安律师事务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保障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三是依法办理各类信访件。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流程制度,积极主动接诉信访件44件,已全部办结答复,其中市、县长热线34件、信访局转办8件、自治区第一巡视组移交信访2件。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一是加大社会组织执行监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社会组织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登记管理部门审核,成立中宁县慈善总会和中宁县科技教育学会。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2次,年检社会组织56家,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3家,劝散非法社会组织1家,纳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7家。二是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每季度召开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累计为19910名困难群众发放低保、特困等救助资金8436.52万元,为3659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1166.34万元,为因病、因灾造成严重困难的3308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56.42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追回违规领取救助资金15698.96元,清退城乡低保共1028人。三是加强行政区划地名殡葬管理。制定《中宁县“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成果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高质量完成中宁-红寺堡界线联检,打造沙滩村“红色地名”,更新国家地名数据库词5567余条,完成中宁县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的初稿编制。严肃开展殡葬领域行政执法检查,下发整改通知3份。四是提升依法办事水平,高效办理婚姻登记。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婚姻登记管理制度。户口本、身份证齐全(再婚人员要求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齐全),并且人、证、照片一致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婚姻登记实行婚姻宣誓制,建议每位办理结婚登记的群众进行婚姻宣誓。办理离婚登记时,严格执行“30天冷静期”制,根据受理条件和调解情况给当事人办理受理回执单和不予受理告知书。同时实行领导班子轮流坐班接待制度,每周四局班子成员在婚姻登记调解室轮流坐班接待申请离婚的群众,化解处理当事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依法、及时、高效地处理解决各类婚姻家庭问题。截至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3817对,其中结婚 3339对(新婚2289对,补发1041对)。

(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坚持不懈推进社区治理。印发《2023 年中宁县社区治理任务清单》《2023年中宁县社区治理服务大联动清单》,明确社区治理目标和具体措施。完成1041个网格的优化调整编号赋码,清理牌匾制度2306块,清理证明事项79项,整合资金173万元开展13个志愿社会服务项目,申报14个“思源·云图书馆”项目。举办乡、村(社区)工作人员培训班3期,打造市级特色品牌社区5个,荣获全区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1个、议事协商示范村和优秀村规民约各3个。签订“一书三单”652份。开展问需于民“大走访”活动,梳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落实“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制度。走访18586户,梳理出需要为群众解决的问题291件。发挥居民议事平台作用,开展协商活动 229次、调处矛盾纠纷269 起,累计参与群众4656 人。二是严格抓好村级民主管理。2023年全县共召开798次村民代表会议。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并赋分1.5分。严格按照“55124”工作模式,指导各村严格落实“五步工作法”做实做细村代会。指导各村制定“村民代表议事清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完善《村民自治章程》,修订《村规民约》,并同群众签订“村规民约惩戒约定书”。全县133个村、21个社区已全部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共推选出794名卫生委员,并吸纳149名卫生服务机构人员,276名公安、司法等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高标准建设县、乡、村(社区)、小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12个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达到154项,设置439个便民服务站和157个跑腿代办点,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今年来,已覆盖指导检查12个乡镇45个村,占比33.8%,达成了“对30%以上村开展村级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的目标。指导余丁乡余丁村稳步开展试点工作,运用“征集-协商-公示-办理-反馈”五步工作法,小事简商、急事快商、邓难事众商三种协商方式,提炼总结“253”议事协商工作法并在全县推广。

(四)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一是不断压实普法责任制。修订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对8个办公室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公开评议,进一步推动形成了部门联动的大普法格局。二是氛围营造到位。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普法活动100余场次。利用富康广场集中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活动;制作7个短视频,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截至2023年底,受理困难群众诉求1000余人次。开展4期法律知识在线有奖答题活动,累计参与干部职工108人次。同时利用“中宁县民政局”公众号定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普法宣传。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规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机构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还不相适应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法治理论武装,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加强“八五”普法教育,持续推动法治中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是不断深化法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宁县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推进重点难点问题取得新突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和推进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责任落实。把问题导向贯穿和体现到督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把发现问题作为督察工作的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强对督察事项的处置督办力度,确保条条有交代、件件有着落,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中宁县民政局

2024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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