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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沙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12 来源:中宁县鸣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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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以来,在区市县党委的领导下,鸣沙镇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现将我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与党建、经济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一是组建了鸣沙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二是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镇党委书记、镇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年初制定《鸣沙镇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年内安排不少于3期的学法任务。每年年初出台《鸣沙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布置年内法治建设工作。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将镇党委书记、镇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三是建立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查检查,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二)健全制度,依法行政。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我镇建立并完善了鸣沙镇信访接待制度、“三公”经费使用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重大事项公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相关工作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健全公开办事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逐步形成操作性强,内容完善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化的内部审核,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考核的实效性。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强化了镇村干部的制度意识,为我镇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牢固的制度保障。制定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在镇村两级公示公开,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实行政府红头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督促干部主动学法、约束并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

(三)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始终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全过程,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利用晨会、干部例会等集中组织所有党员干部对《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强制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结合特色小镇、“6+9”重点项目、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邀请专业法律人士对项目部工作人员进行依法拆迁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有: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等,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在镇村两级设立信息公示栏和监督举报信箱,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工作流程公开制度,各村、中心(办)的各项工作制度、职责、群众办事流程全部上墙,对外公布,在便民的同时接受群众监督。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

(四)加强宣传,强化服务。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宣传氛围。一是丰富和完善了法治宣传教育内容,通过召开村干部例会、镇干部晨会、村级远程教育平台,认真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举办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会,对我镇执法人员及镇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互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探讨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热难、难点问题,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业辅导,有效提高了镇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累计培训5次。三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培养镇村干部法制观念,以干部为纽带,扩大宣传面积,加强了对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了农民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培养和增强了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

(五)化解矛盾,接受监督。充分整合资源。加强行政调解,规范行政裁决、深化行政复议,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实现新突破。对综治中心全方位提档升级改造,实现司法所、派出所、鸣沙法庭、仲裁院、法律顾问等治理单位全入驻,着力打造“1+6”功能调解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健全联席制度。建立会商调解衔接机制,通过资源共享,合署办公,把原来分散的处置矛盾纠纷的环节全部进行整合归并;简单事项当场处理,复杂事项通过各单位联合处理,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更紧密,信息共享更畅通。群众办事“一道门进出、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真正实现“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健全四级网格,夯实综治运行根基。健全镇村四级网格,全镇设立网格员93名,全方位开展平安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安巡访、村情民意信息采集、民生服务代办等网格化管理服务。大力建设“2+4”治安防控队伍,配齐网格员、义务治安巡逻员、保洁员、治安防控志愿者4支网格员队伍,选强用好派出所巡警和综治巡逻两支专业治安防控队伍组成基层综治工作队伍,由综治中心统一调度、一站指挥,近距离面向群众、服务群众。完善综治工作队伍走访群众工作机制。利用综治中心统一调度平台,实施“11201工程”,即每1名综治工作者每周至少走访群众1天,每次至少走访20户,每年完成1次对责任区域住户的全覆盖走访,通过走访了解记录群众意见建议、困难诉求,及时将群众意见诉求反馈给有关职能中心(办)予以解决。推行“四治融合”,构建社会治理新体系。鸣沙镇积极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方法,坚持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智治为支撑,不断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注重发挥基层自治的基础作用。各村(社区)都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持续推广叫得响的“平安使者”“喜庚评理室”等群防群治自治组织。注重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推进法律“八进”活动,推广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引导和帮助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注重发挥德治的教化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教育引导村民明是非、辨善恶、守诚信、知荣辱,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注重发挥智治的支撑作用。依托“雪亮工程”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实现各部门、各系统业务在基层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实行“五个一”,全面服务广大群众。进一步把综治中心建成多功能的信访群众接待中心、社情民意收集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稳定信息研判中心、社会治安指挥中心,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将综治中心和司法所充分进行整合,设置在便民服务大厅旁,提供“门对门”服务,减少了群众空间跑路距离。推广参与式、互动式普法工作方法,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来访接待、诉调对接、法律服务等工作,较好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群众在第一时间接待、疑惑在第一时间解答、矛盾在第一时间化解、隐患在第一时间消除、服务在第一时间跟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进“六联共调”,促进社会大局稳定。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思路新举措,通过“六联共调”工作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积极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分流机制,成立了各村调解员队伍,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人调解网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2021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 134起,调处134起,成功134起。组织换届调整后的8个村调委会主任分批次进行集中培训1场次。

(六)完善机制,科学决策。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切实推动行政决策实现新提升。制定了《鸣沙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方案》,完善了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基本形成。坚持集体讨论原则,凡重大行政决策均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民代表的意见,完善实施方案并提交镇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建立政府法律咨询论证制度,专门聘请律师担任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对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进行法律把关,在城镇化建设、农村环境治理、固定资产投资等一系列重大事务上,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七)依法履职,深化改革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努力营造更优营商环境,切实推动政府职能实现新转变;规范执法程序,突出执法重点,创新执法方法,切实推动执法能力实现新加强。 我镇全面加强深化乡镇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基层执法效能,着力构建权责明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形成了“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一是整合资源力量,实现综合执法专业化。将农、林、水、牧、城市管理等领域31项行政处罚、7项行政强制权集中到一个执法机构,统一执法主体,组建鸣沙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为执法人员统一配备全套制式服装,配齐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对讲机、安全帽、反光背心、强光手电筒等执法装备,保障了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二是织密网格体系,实现综合执法高效化。实行“综合执法人员+辖区派出所民警+包村镇干部+网格员”模式,发挥我镇88个综合网格,93名网格员的作用,日常开展巡查、上报信息、化解矛盾等工作,实现网格巡查和综合执法联动融合,建立了横到边、纵到底、责任到人的高效执法队伍。积极推进“数字执法”模式,将集镇建成区、山洪沟、黄河险工段、学校及各小微企业纳入基础信息管控平台,实行动态巡查和集中管理。三是厘清执法事项,实现综合执法精准化。制定《鸣沙镇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包括行政处罚40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4项共计62项,明确每项权限名称、依据、流程图等,以及与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等。绘制了鸣沙镇综合执法人员网格图、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一般程序、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法制审核、监督举报等多项执法案件办理流程,实现执法内容精细准确。四是实施一套标准,实现综合执法规范化。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和派出所、交警中队、路政执法大队等职能单位建立了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清单、鸣沙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流程图,全面做好执法案卷规范化、办案程序规范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录像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全程使用“6+5”文书,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文书及案卷制作。五是集成一个平台,实现综合执法透明化。借助积分制管理平台和法制中卫网,将执法人员信息、执法处罚依据和结果进行公示,做好事前事后公开工作。六是部门联动,实现综合执法无缝隙。综合执法办公室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路政执法大队等派驻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 统一指挥、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七是上下联动,实现综合执法全覆盖。调动网格员发挥“眼睛”和“触手”的作用,协助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执法信息预警和发现上报、执法联络配合等工作。八是内部联动,实现综合执法多方位。按照分片执法和分领域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将综合执法办执法人员分为2支队伍,2个片区,实行关口前移、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照“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工作,形成违法必究的强大震慑力。办理“市长热线”“县长热线”反映的有关市容环境、商业噪声、无照商贩乱占道等方面的转办件20余件,办结率100%。同时,加强对全镇占道经营的巡查及整治力度,共整治非法摆摊、占道经营100余起。检查巡查破坏环境、禁牧封育、禁烧秸秆等30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实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执法单位建设更加有力,自愿配置更加优化,执法效能更加凸显,基层治理“焕发”了新活力。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开展行政执法实践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注重公开、公正和公平。规范事前公开,通过中卫法制网对我镇执法依据、流程,行政处罚、救济方式和监督途径等情况进行了公示。主动在公共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身份、职责、权限等内容。推动事后公开,通过在鸣沙镇人民政府一楼公告栏对政处罚决定等案件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在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中严格按照制定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清单》,通过使用6+9文书、音像等方式进行记录,保障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同时执法记录仪、相机、电话录音文件等影像资料进行全面系统保存、随案附卷,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严格按照鸣沙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流程图的要求,由司法局对综合执法办办案过程、规范用语、案卷制作等进行了定期现场指导,行政执法决定中法律条款适用情况、执法文书填写等内容进行审核,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力量,保障了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四是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鸣沙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和派出所、交警中队、路政执法大队等职能单位建立了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目前我镇没有出现了涉嫌过程犯罪需要上报或移送的案件。五是执行案件移送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将案件移送函、现场检查记录、举报投诉材料、初步证明违法行为事实情况的相关证据等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县直部门进行处理。六是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制度。鸣沙镇建立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聘请中宁县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鸣沙镇法律顾问,在执法过程中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对执法事项提供法律指导。七是提高综合执法联动协作能力。创新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建立《鸣沙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及流程图,整合鸣沙镇现有资源,形成“网格员举报、村(居)委会报告、综合执法办公室执法、各派驻机构、各中心(办)协同配合”的执法新格局。八是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综合执法人员+辖区派出所民警+包村镇干部+网格员”模式,发挥我镇88个综合网格,93名网格员的作用,日常开展巡查、上报信息、化解矛盾等工作,实现网格巡查和综合执法联动融合,各村(社区)秸秆焚烧、乱堆乱放等现象得到及时制止。

(八)紧盯权责,全面履职。我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对行政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全部进行公开,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全面执行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制度、公示、听证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论证,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全面建立重大决策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镇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我镇已经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镇党委、镇政府的决策事项,依法审查镇党委、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得出台实施。

(九)严肃执法,依法行政。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动行政制度实现新完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坚持做到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依法办事的行政效率规则,严谨地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工作实效明显,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一是定期清理本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做到底数清。二是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流程,对 我镇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实施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先后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共20余次,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镇,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田间纠纷的依法处理及加强田间管理。严格执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开展专项检查6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进一步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强化土地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据《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办法,检查建筑工地,督促限期办理用地手续,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严禁私自买卖土地的现象和行为。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采取依法打击取缔与监管教育相结合,加强了违章建筑巡查、专项检查和督导、教育工作,使辖区违章建筑、乱搭乱盖现象有所减少。严格依法拆迁。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坚持人性化、合法化的原则,上门做思想动员工作,使工作内容合法、程序合法,顺利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既保障了农户的切身利益,又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依法监督检查。我镇按照县委部署,安排综合执法办公室与派出所联合执法,开展日常巡查和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大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节日期间检查企业及各类场所,排查隐患47条,整改47条。针对非煤矿山偷采盗采集中开展6次巡查检查,同时联合派出所针对我镇劳务用工企业用工高峰期间务工人员有乘坐超载车辆、无证驾驶车辆、农用车、非法营运车辆等安全隐患开展了1次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先后两次联合辖区单位各村(社区)开展防汛救灾应急演练,做好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及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镇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聚焦重点,强化宣传。深入推进“法律八进”活动,结合基层和农村实际情况,重点做好普法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使法治宣传教育覆盖到了最广泛、最需要的人群,促使群众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一是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核评议制度,法治讲座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把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将学法用法守法作为领导干部基本履职的要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和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突出公务员执法群体,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每年在抓好公务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侧重加强了《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信访条例》等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申领、换领执法证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达标。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到法院旁听庭审,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建立了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案件分析研讨制度,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定期交流办案技巧与体会,不断提高其业务知识和实战技能,提高了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履职的能力。三是抓好公职人员学法考法。认真组织全镇干部参加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学法课时达标率、参学率、合格率均达到了100%。每年均制定公职人员普法教育计划,精心挑选每月法律学习主题,发放《公务员以案释法》《公民法治常识读本》等法律书籍,借助机关干部晨会、镇村干部例会、法律法规辅导会等平台,相继组织镇村党员干部学习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维权、信访、投诉、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法律法规,公职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抓好青少年普法宣传。积极与教育主管部门沟通,配合指导鸣沙中学、鸣沙完小扎实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经常性组织司法干警、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到辖区中小学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防护知识,累计开展法律演讲比赛、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禁毒宣传、夏季防溺水讲座等系列活动20余次,受教育师生达3000余人次。五是抓好农民群体普法教育。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思路,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在“国家宪法日”“综合治理宣传月”“禁毒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等一系列法律宣传活动,并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援助,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十一)打造阵地,强抓普法。充分抓好普法阵地建设,促使普法形式多样化。建设固定普法阵地,在村级活动广场、村级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场所设立固定标识牌、公益广告牌、标语宣传牌、法治宣传橱窗等普法设施,刷写普法宣传标语,配置法律书籍,促使群众在休闲娱乐之余接受法律熏陶。借助新媒体平台,拓展“互联网+普法”新阵地,开通“法治鸣沙”微信公众号,定期向群众发送与之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生活生产知识,尤其是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地互动解读,促使普法宣传具体化,使群众易接受,并掀起广泛热烈地讨论,有效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普法实效性。抓好课堂教育培训,创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与鸣沙法庭合作开展法律宣教工作,召开听证会2场次,组织群众现场旁听庭审活动1次,受普法教育800余人,基本实现“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普法效果。完善法律服务阵地,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官、检察官等群体作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警民联调工作室、诉调对接室、鸣沙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法律服务站所,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共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9个、“法律骨干”9支,实现了各村法律顾问全覆盖。

(十二)突出主体,持续宣传。不断创新宪法宣传方式,依托镇机关楼道电子屏,建立普法宣传栏,利用电子屏不间断滚动宣传新《宪法》和“七五”普法应知应会知识。发挥民生服务大厅服务群众第一线的作用,在大厅放置宪法书籍,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学习浏览。为全镇干部和8个行政村订购《宪法》读本,在干部集中学习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集中学习《宪法》知识。建立鸣沙镇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不定期开展《宪法》知识宣传。举办《宪法》知识微信竞答活动,不断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宪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全覆盖,在全镇营造了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十三)突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我镇积极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 ,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一是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月在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站所中心负责人集中学习《民法典》,强化公职人员学法,在组织全镇干部集中学习《民法典》的同时,组织全镇领导及干部参加了《民法典》法律知识考试,真正将法律素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民法典》的传播者和践行者。二是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法律进乡村”“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活动相结合,利用镇办公楼及各行政村电子显示屏,村居法治宣传栏等推送、张贴《民法典》相关知识。三是利用镇干部微信群,手机客户端向全镇干部发送《民法典》法律知识解读,普法漫画,借助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片和《民法典》知识,实现宣传全天候、广覆盖,不断增强《民法典》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积极订购《民法典》学习书籍,确保全镇干部人手一本。积极组织干部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五是利用鸣沙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场所,在太平村文化广场上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4条,高音喇叭宣传《民法典》知识,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300份,把《民法典》知识真正融入群众文化生活。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派出所、车站派出所在火车站联合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份,悬挂宣传横幅5条。今年,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妇联、宣传干事在鸣沙镇集市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份,悬挂宣传横幅4条。开展民法典法律知识考试。利用镇上召开晨会时机,组织镇机关干部、法律骨干在镇五楼会议室开展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并组织镇机关领导及一般干部参加民法典法律知识考试。同时,组织8个行政村、鸣雁社区开展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利用村级电子屏、宣传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并组织村队干部、群众参加民法典法律知识测试,共组织民法典知识测试8场次。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鸣沙司法所、镇综治中心及鸣雁社区的志愿者们在鸣沙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发放民法典宣传彩页和反邪教等普法宣传资料和宣传单,司法所干警还结合案例开展以案说法,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开展民法典法律讲座活动。利用宁夏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平台,为辖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推进法律“八进”活动。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2名律师分别担任8个村1个社区村级法律顾问,并签订了村居法律服务协议,组织村居律师开展法律进乡村民法典宣传法治讲座活动3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尤其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过程中,各村(社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领会不够深入,在推进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执行力度不够有力,有个别干部还存在“表面应付”的消极思想。二是依法行政相关制度有待完善,在针对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中,各中心(办)对于依法行政工作还未充分结合实际工作中,导致制度覆盖不够广泛,落实不够有力。三是个别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强,没有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去,在工作中依然存在按照老经验办事,对法律法规对学习不够深入,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意识不够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普法宣传教育一是要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通过开展镇村干部例会。镇干部晨会等方式,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建立并坚持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以““七五”普法”为契机,定期组织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要求干部认真撰写不少于1万字的学法笔记,进一步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推进我镇的依法行政。二是深入群众,加强宣传力度。安排包村干部、各村(社区)村干部深入群众家中进行法律法规常识的宣传。同时,加大对法治宣传经费投入,印制广告宣传册、宣传彩页、宣传纪念品等发放给群众。利用微信群、公众号、朋友圈多媒体手段,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让群众知法、学法,增强他们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从侧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通过制作导向图、公示栏向群众公开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并定期更行公开公示材料。镇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各村公示栏陈旧破损、信息更新不及时的,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同时,发动各村干部利用微信、互联网等媒体,强化网上宣传,定期更新政务公开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在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对违法案件的处理。制定法治工作人员素质培训计划,逐步实现人员专业化,办事程序化,处事高效化的目标。二是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政府决策调研,拓宽依法行政的思路,探索解决政府及部门工作中的行政执法问题,发挥助手作用,为政府工作分忧。四是完善政务服务系统,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改进行政执法;六是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强化财务等重点领域监督,从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府的廉洁廉政建设。七是推进执法改革工作落实落细。根据“五化三联”综合执法新模式,进一步强化我镇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行政执法与监督重点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八是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突出重要节点,在两会、春节、国庆、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九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综合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学习活动,以“日常学”、“专题学”和“集中学”等形式,强化政治思想培训、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逐步建立业务培训长效机制。落实执法队伍纪律考察、任务督查、责任落实等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队容风纪建设,努力锻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和法治化的执法队伍。

  

  

  

                     中宁县鸣沙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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