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建设

中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11 来源:中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深化法制宣传,贯彻依法行政理念,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区、市、县建设法治政府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及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以及区市县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主动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普法责任,持续落实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局党组严格执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集中研究审议局内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经集体讨论后执行。

二、抓好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时,将相关法律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范围,开展每周学法及集中学法,组织学习《民法典》《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退役军人保障法》《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观看《退役军人保障法》《民法典》宣传视频,激发全部干部学习热情,全局干部全员参加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将领导干部学法落到实处,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三、加强能力培训,增强法治队伍建设

与县司法局联合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规定,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引导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途径,真正用法律的武器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聘请王建云等一批退役军人组建“老兵调解工作室”志愿服务队,遴选一批有影响、号召力强的优秀退役军人担任调解员,以“战友情结”化解“矛盾心结”;积极组织全县事务系统干部在线参加区厅组织的培训以及事务部组织的网上《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和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政策知识测试,在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方面,公开透明,一律平等,不存在优厚亲友,办事不公,侵害退役军人利益问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采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联合县人民法院、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石嘴山银行前往武警中卫支队中宁中队开展军民共建活动,送法进军营,讲解优抚安置政策及金融优惠政策;结合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班、政府开放日、新兵退役返乡报道等活动,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就业创业政策等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在各个乡镇及县城悬挂《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条幅,制作印制下发了《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读本和宣传品,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台、局宣传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轮回播放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微动漫,全力推动我县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微动漫500余次,悬挂宣传15余条,现场开展宣传活动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制作印发《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品8万余元,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形式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氛围。

五、落实保障措施,依法维护权益

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围绕政策咨询、权益保障、就业创业、帮扶解困和其他诉求,切实维护好广大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落实优抚优待政策。今年以来,在履行行政给付职能上,按照发放标准核对发放人数及金额,提交党组会讨论通过后及时拨付行政给付资金7285987.5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0个部门关于印发《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三属”优待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共156条,涵盖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旅游、交通、法律服务、金融服务等方面内容,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政策允许、规定明确的,及时落实、彻底解决。政策之外、诉求合理的,注重人文关怀,善于把法律和情理结合起来,想办法协调给予帮助;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坚持原则、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消除对政策的片面误读误解。全年共接待来访退役军人381批472人次,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民字〔2017〕69号)文件规定,依法化解退役军人赵某“安置未到位的经济补偿”的历史遗留问题,办理转办、交办的信访件10件,化解率为100%,全县未出现1例越级访非访现象。积极做好养老保险接续工作。通过局领导包抓、电话督促、上门劝导做思想工作,基层干部、亲戚劝导的方式完成153名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缴费292.7万元。做好阳光安置工作。及时发放2020年度87名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348万元;严格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区市文件精神,采取“阳光”安置原则,做好2021年度2名转业士官报到、接收安置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局在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始终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职能,在法治建设和维护退役军人群体稳定中作出了积极努力,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环境。



                                      中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