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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5-11-25 来源:中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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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金融帮扶作用,缓解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稳定提升脱贫群众增收能力,根据《关于报送2026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通知》,制定2026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中宁县财政局。

三、项目实施性质:贷款贴息。

四、项目实施期限:202611日-20261231日。

五、项目建设内容:对脱贫户、监测对象发放5万元以下(包括5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承担利息金额的80%贴息。如政策有变化,根据最新政策要求进行贴息。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全年共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0万元。

七、项目受益对象及绩效目标

(一)项目受益对象2026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涉及12个乡镇,133个村,受益脱贫户、监测对象约1500户,约7000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6年符合申贷条件脱贫户、监测对象≥1500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申请满足率≥90%,获得贷款金额≥ 7000万元(包括2025年发放未到期,2026年新发放)。使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有信用的脱贫人口都能享受到小额信贷政策,努力做到应贷尽贷、不落一户。

(2)质量指标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按照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 和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利率计算贴息金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还款率≥90%。

(3)时效指标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实行季度贴息,季末次月全部贴息到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项目解决脱贫人口发展产业制约资金,培育乡村内生发展动力,通过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带动县域内整体产业发展,确保脱贫户有稳定的收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2)社会效益

项目从群众愿望出发,针对脱贫群众缺资金、少技术、市场经济转变观念等原因,使他们靠发展产业项目,发挥他们的自我创造力,通过“小贷款”发挥“大作用”,以“输血”促“造血”,撬动县域内产业发展动力,达到增收致富的目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政策的落实,让脱贫户、监测对象一致好评。

八、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贴息支撑产业发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带动增加脱贫户、监测对象经济总收入≥1500万元。

九、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各合作银行按季度汇总报送贴息清册,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进行信息核对,县财政局进行汇总筛查重复错误信息,然后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按季度完成每个季度贴息,全年完成四个季度贴息。

联系电话:0955-5024053(中宁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12317


附件:2026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中宁县财政局

       202511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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