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金融帮扶作用,缓解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稳定提升脱贫群众增收能力,根据《关于报送2026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通知》,制定2026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中宁县财政局。
三、项目实施性质:贷款贴息。
四、项目实施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五、项目建设内容:对脱贫户、监测对象发放5万元以下(包括5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承担利息金额的80%贴息。如政策有变化,根据最新政策要求进行贴息。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全年共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0万元。
七、项目受益对象及绩效目标
(一)项目受益对象:2026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涉及12个乡镇,133个村,受益脱贫户、监测对象约1500户,约7000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6年符合申贷条件脱贫户、监测对象≥1500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申请满足率≥90%,获得贷款金额≥ 7000万元(包括2025年发放未到期,2026年新发放)。使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有信用的脱贫人口都能享受到小额信贷政策,努力做到应贷尽贷、不落一户。
(2)质量指标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按照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 和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利率计算贴息金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还款率≥90%。
(3)时效指标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实行季度贴息,季末次月全部贴息到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项目解决脱贫人口发展产业制约资金,培育乡村内生发展动力,通过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带动县域内整体产业发展,确保脱贫户有稳定的收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2)社会效益
项目从群众愿望出发,针对脱贫群众缺资金、少技术、市场经济转变观念等原因,使他们靠发展产业项目,发挥他们的自我创造力,通过“小贷款”发挥“大作用”,以“输血”促“造血”,撬动县域内产业发展动力,达到增收致富的目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政策的落实,让脱贫户、监测对象一致好评。
八、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贴息支撑产业发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带动增加脱贫户、监测对象经济总收入≥1500万元。
九、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各合作银行按季度汇总报送贴息清册,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进行信息核对,县财政局进行汇总筛查重复错误信息,然后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按季度完成每个季度贴息,全年完成四个季度贴息。
联系电话:0955-5024053(中宁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12317
附件:2026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中宁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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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公网安备640521020000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