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决定的通知
中宁政办发〔2019〕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决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决定.pdf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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