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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01/2018-39091
  • 中宁政办发〔2018〕115号
  •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中宁县政府办
  • 有效
  • 2018年07月06日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宁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宁政办发〔2018〕115号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来源: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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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中宁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

(此件公开发布)


中宁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保护好、维护好美丽中宁生态基地,根据《宁夏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保办2018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整改”原则,通过开展全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摸清我县各类自然保护地底数和管理薄弱环节,全面系统排查和整治自然保护地内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违规情况,切实加强保护地自然生态系统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保护,为守住全县生态红线,建设美丽中宁提供强大生态支撑。

二、检查范围

对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遗产进行彻底调查,重点是天湖自然保护区、青铜峡库区湿地保护区、石峡沟地质公园、北河子湿地公园、中宁南山公园和黄河湿地,为全县自然资源保护地的保护管理提供重要基础数据。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处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近年来被曝光或群众举报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二)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现状,包括批复情况、管理机构、保护级别、四至边界、规划图件、建设情况及各类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情况。

(三)保护地管理机构情况,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务状况、债务状况、生产经营等情况。

(四)保护地原住民生产生活状况,包括各功能区内原住民人数、住房、权属、面积等情况。

(五)自然保护地确界立标情况,包括界桩、界碑、标识牌等设置情况,特别是各类自然保护区是否存在乱占林地湿地、四至范围不实、功能区设置不合理等历史问题及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情况,重点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立、确界立标情况进行检查

(六)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的土地活动,包括房地产开发、探矿采矿、采石挖沙、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情况。   

四、检查依据

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自然保护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五、检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限时办结。林业局负责中宁南山公园和黄河湿地,县环境保护局负责青铜峡库区湿地保护区、石峡沟地质公园和北河子湿地公园长山头农场负责天湖自然保护区按时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县自然保护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督查。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县自然保护地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集中调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实地督查,积极督导各自然保护地抓好自然保护地大检查。

(三)强化执法。在本次大检查过程中,检查与执法并重,对检查中发现的破坏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六、进度安排

(一)调研摸底阶段(2018年6月28日-7月5日)。由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集中对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保护地开展调研活动,尽快摸清全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现状。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对保护地面积、级别、管理机构配备等基本现状进行全面梳理,并将梳理情况报县林业局。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7月6日-7月31日)。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完成自查工作编制问题台账开展整改工作,并自查报告经县林业局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8年8月1日-8月30日)。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检查,并做好自治区自然保护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检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林业局局长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宁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制定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大检查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全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进展情况,对典型的、影响大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曝光,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自然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对全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立全县自然保护地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自然保护地内资源破坏问题,巩固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

(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查实效。大检查期间,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955-5021883,联系人:马兴忠  韩荣科),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此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附件:1.中宁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中宁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调查表1-16

 

 

附件1

 

中宁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全县自然保护地管理全面掌握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现状,预防和遏制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成立全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王金栋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谢福才   县林业局局长

 员:田维荣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严旭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泽军   县农牧局局长

方华胜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柯占英   县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组织领导、指导督促全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活动,协调解决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具体负责大检查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汇总、梳理、分析全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情况。办公室成员如下:

 任:谢福才  县林业局局长

副主任:柯占英  县林业局副局长

        宋学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田建华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吴鸣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庆国  县农牧局副局长

景学杰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联络员:马兴忠  林业局森保站副站长

祝银凤  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撒春龙  县环境保护局干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

        张晓林  县农牧局干部

石倩倩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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