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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01/2018-16226
  • 中宁政发〔2018〕22号
  • 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中宁县政府办
  • 有效
  • 2018年03月27日
中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五定”方案的通知
中宁政发〔2018〕22号
时间:2018年03月27日 来源:中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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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五定”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政府工作报告》是县政府全年工作的总纲,是县政府向全县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是接受全县人民监督的重要载体。各乡镇、部门(单位)要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全年工作的核心来抓。各承办单位要明确分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包干负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协调,密切配合

责任单位是落实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统筹协调的职责,做好工作任务的组织推进、督促落实、情况汇总报告等工作。各配合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责任单位,按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定期向牵头单位反馈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强化合作意识,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落实工作,杜绝推诿扯皮。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县政府督查室要对整体推进情况适时进行跟踪督查,盯住没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采取有力措施督导促进,督查结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各承办单位要及时梳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确需县政府协调解决的,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向责任领导汇报,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贻误发展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部门、单位负责人,严格进行问责。各乡镇、部门(单位)严格按照一月一报的要求,于每月25日之前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政府督查室516室。

 

附件: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五定”方案

    

                                    

                         

 

                           中宁县人民政府

                           20183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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