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8〕2号)精神,落实《自治区教育厅 扶贫办 公安厅 司法厅 人社厅 工商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摸底排查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8〕44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3月9日 第13期)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段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了《中宁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解释说明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发〔2017〕4号)有关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部署,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的目标,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8〕2号)、《自治区教育厅 扶贫办 公安厅 司法厅 人社厅 工商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摸底排查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8〕44号)等文件精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3月9日 第13期)会议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了《中宁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二、《方案》出台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发〔2017〕4号)有关精神,加大学校管理力度,强化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明确职责,强化领导,切实做到依法控辍、制度控辍、责任控辍、宣传控辍、质量控辍、关爱控辍、扶贫控辍,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动员,确保《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微博、法律讲座、家长会、宣传栏、广告牌、校讯通、校园广播、墙体标语、相关课堂教学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中小学生辍学的危害、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处罚规定等,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形成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共同控辍保学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摸清底数,建立控辍保学基础工作台帐。
组织开展“千名教师走万家”活动,重点走访孤儿、单亲、贫困、残疾人、外来务工、留守儿童等特殊家庭,全面摸清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建立帮扶学习困难学生责任制度,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落实好辍学报告和动员复学制度。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要求,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详细核实和记录相关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准确掌握学生流动和本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就读情况。
(三)劝返复学,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机制。
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各中小学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统计,积极分析学生辍学具体原因和去向,因地、因家、因人施策,切实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积极配合学校,开展以引领青少年,教育青少年和维护青少年权益等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青少年在学校中健康发展。摸清不同等级残疾儿童的底数,依法为残疾少年儿童办理残疾证等有关手续,做好残疾儿童就学或送教工作。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优化少年儿童成长氛围。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禁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对违反规定的营业单位及个人依法处罚。积极组织实施关爱少年儿童成长的结对帮扶工作。发现疑似辍学学生,及时家访,劝导学生复学,三日内还未能复学,应及时向教育体育局书面汇报,填写《辍学学生信息登记表》并报告给村、乡镇主要负责人,由乡镇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送“辍学学生返校通知书”;对典型违法案件,要依法处理、公开曝光。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时动态监测,并做好今后此类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做到“辍学认定、学校报告、走访动员、依法强制”,确保学生按时入学,确保义务教育段学生辍学现象零发生。
(四)落实资助,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扎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资助以及高中阶段贫困生资助等有关政策,做到“一人一案”,动态管理。鼓励社会捐助,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为贫困家庭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贫困学生全部入学,严禁乱收费,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做到“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五)细化措施,增强义务教育学校的吸引力。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依托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计划、“十三五”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工程等系列工程项目,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建设,加大对辍学高发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支持力度,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宁夏教育云”和“三通两平台”(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促进农村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改进和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切实改进教育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善于发现学生长处并挖掘潜能,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消除因厌学而辍学现象。
(六)确保经费,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内部活力。
要及时、足额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加大统筹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倾斜。落实国家营养午餐计划、撤并学校校车、特殊教育人群的资金政策,落实核定公用经费,确保经费落实到学校(教学点),保障学校正常、有序运转。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力度,对挤占和挪用学校公用经费的单位与个人要严肃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宁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教育体育局将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把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体系。相关责任科室要切实加强对辍学高发学校的工作指导,督促学校进一步摸清学生辍学情况、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因地、因家、因人施策,排查政策措施空白点和工作盲点,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要从推进教育公平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控辍保学工作的动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学校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积极与乡(镇)、村、家庭对接,齐抓共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关心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和学校内部的工作积极性,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防止未成年人成为“童工”或流浪社会,真正把控辍保学的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4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