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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521006/2020-00101
  • 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有效
  • 2024年10月08日
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来源: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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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24〕41号)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  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商务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将中宁商务局承担的推动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拟订有关推动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职责划入中宁县交通运输局。

第四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是商务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县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党委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商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中卫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与投资促进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性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行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按照职责指导、督促商贸服务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推动中宁优势特色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宣传和销售。负责商品现货市场行业管理。

)整顿和规范商务领域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药品流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零售企业及零售商、供应商促销行为建立公平交易关系。

)承担组织实施全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活必需品流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执行国家有关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政策,拟定全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推进对外贸易便利化,推动出口品牌和外贸转型升级、科技兴贸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七)建立产业安全预警机制,开展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工作。  

(八)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业务。指导全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  

(九)贯彻执行国家外国投资政策,指导全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协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设立、变更事项。

(十)拟订区域经济合作与投资促进规划优化营商环境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落实政府外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事宜。负责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和资源库。承担全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协调、统计分析、考核评价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各类会展活动,推进会展业发展,加强和规范相应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有关职责分工。

(一)商务局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区、市、县党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分工。

(二)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商务局负责拟订并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商务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食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与县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邮政快递行业相关工作,做好本地邮政快递行业与交通运输行业的衔接,促进客货邮商融合发展及邮政快递与交通资源的整合,在中卫市邮政管理局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邮政快递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统筹协调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相关工作。

第七条  县商务局根据本规定第五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第八条   县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安全、保密、国有资产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对外宣传等相关工作。承担各类商务专项资金的统筹安排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干部因公因私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指导商务系统依法行政。负责行政报备相关工作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二)商务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国内外贸易投资促进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商务方面重要综合性文稿。研究商务领供给侧结性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牵头组织商务领重要课题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商务运行情况信息、数据汇总、分析及发布工作。拟订商贸流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流通行业标准化和科技进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绿色流通发展,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拟订药品流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好相关统计工作。指导赴境外各种商品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组织参加国内举办的大型商品交易会、博览会等易促进活动。指导外贸品牌培育和国外营销网络建设,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境内外销售窗口建设相关工作。负提供贸易发展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承担中宁优势特色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宣传推广相关工作。指导全乡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的制定、实施工作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接和超对接。对汽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负二手流通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商品现货市场的行业管理。承担整顿和规范商务领域场秩序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牵头组织规范企业促销行为建立公平交易关系。指导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成品油经营单位年审。对于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明示促销内容的备案。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和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商场、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协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境内投资主体加强合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承担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对大型会展活动等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指导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场商品运行统计和监测体系建设调查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商品价格信息,进行测预和信息引导。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相关工作。执行酒类流通发展相关政策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服务贸易产品市场开拓工作。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分析工作,推动服务贸易公共平台建设。研究出支持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全县对外贸易运行情况。指导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政策。

(三)经济合作室。负责拟订域经济合作规划营商环境改善政策建议。指导全外商投资服务工作统计分析外商投资现状及发展趋势。推动外商投资便利化改革,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问题。指导外商投资和外资企业再投资投资促进活动。负组织实施跨地区大型投资促进宣传推介活动。协调处理投资促进工作中的重要事务。督促落实我签订的各类经贸合作协议或合作事宜。负责与港澳地区、国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协会建立合作机制并协调落实。做好招商活动中涉及的商务接待、差旅费、交通费等资金管理使用。负责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和资源库。承担全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协调、统计分析、核评价、招商引资企业认定等工作指导园区、部门、乡镇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联络、指导商务领域中介组织宁商(协)会、中宁在境外商(协)会、商务代表处做好以商招商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措施、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走出去战略,承担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投资主体(不包括个人)非金融类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监督管理。承担多双边国际无偿援助项目、受援项目的监督管理与服务相关工作。

(四)电子商务室。统筹全县电子商务工作,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行业管理和推进工作,协调建立电子商务运行保障机制;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普及应用,加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平台建设,支持引导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负责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指导工作,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人才孵化、网货打造等体系建设,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监测分析和评价,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组织实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新型贸易方式,推进跨境电子务园区和海外仓建设。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监督相关项目的推进实施。

第九条  县商务局行政编制9。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十条  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十一  本规定的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负责人姓名:于振凯

办公地址: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3楼

:常振娜  办公电话:0955-5026529

办公时间:夏季08:30-12:00,14:30-18:30;

          冬季08:30-12:00;14:0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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