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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卫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时间:2022-04-26 来源:中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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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27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中卫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民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推中宁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余丁乡余丁村、中宁县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中宁十小等地,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为进一步促进公民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自《条例》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部署要求,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增补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卫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法和载体,开展符合时代主旋律、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营造促进文明行为的良好氛围。要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执法合力,形成“基础工作实、侦查取证细、全面布控精、严厉打击准”的工作格局,建立监控信息采集及共享制度,为查处各类不文明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撑。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文明行为促进机制,依托各种活动,全面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增强文明提升的承载力、凝聚力和引领力。要不断完善志愿者服务活动机制,提高志愿者参与文明促进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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