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宁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认定结果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配合做好2025年全区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中宁县自然资源局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完成了全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损毁土地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发布了公告,在公告期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反馈线索再次实地核查,确认辖区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损毁土地81处(详见附件),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示期不少于三十日。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社会各界对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发现信息不符、遗漏或错报的,请及时向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反馈,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照规定复核处理。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朱学荣 联系电话:0955-564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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